保险公估在我国的发展 |
| 中国的民族保险公估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1927年中国成立了第一家民族保险公估行—上海益中拍卖公估行。到40年代中期,民族保险公估行达到10家左右,加之8家外商保险公估行,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保险公估市场,在保险市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内保险业务恢复,20世纪90年代我国出现了数家名称各异,业务基本与保险公估有关的组织。但这些服务机构身世背景也比较复杂,它们有的隶属国家行政机关,有的隶属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有的是物价局、外贸部门、科委批准的,也有的是地方开发区批建的,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对这些机构也往往采取“三不政策”即:“不表态、不支持、不干预”。直到2000年保监会才颁布了第一个有关保险公估的法规《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在2001年又作了一次修改,才将我国的保险公估发展引到法制化、正规化上来。2003年是中国保险公估极速发展的一年,截止到2003年底,我国共有保险公估公司115家,还有40多家在筹建。这么快的发展速度,一方面说明我国保险主体对保险公估的需求日益强烈,保险公估的发展顺应了保险主体转换经营机制和要求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潮流。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保险公估在初期的发展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导致各公估公司技术能力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今年是我国加入WTO的第三年,按照我国入世时在保险业方面做的承诺,我国今年年底将放开对外资保险公司营业地域的限制,我国保险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作为专门为保险当事人服务的保险公估机构,也将面临“洋公估”的冲击,如何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将是我国公估业面临的一大难题。 —汇中公估提供— |